公用仪器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3.07.29      点击量:1634     

植物抗逆高效全国重点实验室公共仪器与技术平台

公用仪器使用管理办法

        为保证平台大型仪器设备的规范使用,提高使用及共享效率,植物抗逆高效全国重点实验室公共仪器与技术平台制定了“仪器使用管理办法”,具体条例如下: 

一、 仪器预约:

1. 平台仪器采用网上预约制度,校内用户可通过“中国农业大学植物抗逆高效全国重点实验室仪器开放共享平台”(http://10.2.40.2)在PC端进行设备注册和预约;

2. 用户须在预约时间区间内使用仪器,预约时间和时长应与实际使用一致,不得影响他人使用;

3. 如由于个人原因不能按时使用仪器,须提前取消预约;不得无故爽约,爽约累计5次则会自动暂停公共平台的仪器使用权限;

4. 用户须使用本人账户预约和使用仪器,不得替他人或借他人账户进行预约,如发现违反规定,将停止两人仪器使用权限一周时间,造成仪器损害的,维修费用由两人及相应课题组共同承担。

二、 用户培训: 

1. 用户在预约使用仪器设备前必须接受培训,可在预约系统注册账户之后申请相关仪器的培训;

2. 用户可根据需求选择培训的设备,按“先报名,先培训”原则参加培训,培训期间用户需掌握仪器的基本操作,包括开关机、参数设置、数据获取与分析以及相关的注意事项,考核通过后才能获得该仪器的操作权限;

3. 如用户由于长时间不使用仪器,忘记仪器操作方法的,须申请再次培训,待完全掌握后再使用仪器;

4.初入实验室的流动人员(兼职教授、客座人员、研究生等)必须进行仪器操作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仪器。

三、用户职责:

1. 用户必须经过网上申请、管理人员确认、在线预约三步后才可开始使用仪器。严禁一卡多人使用;

2. 用户必须严格执行仪器操作规程,认真观看仪器操作视频、操作步骤说明和使用注意事项;

3. 用户使用仪器后必须认真填写仪器使用情况说明(注明:仪器运行情况、使用时间、使用人、导师姓名、正常与否、故障处理等);

4. 实验室所有人员均有权制止违反规程的错误操作,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仪器损坏,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批评、检查、内部通报、责令赔偿或罚款等处分;

5. 用户使用仪器前和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仪器状态异常,须及时联系管理老师进行报告,不得擅自处理或者隐瞒,对于不及时报告产生后果的用户,将给予一定的处罚;

6. 位于地下二层的大型仪器设备间以“统一存放、有偿使用、集中管理”为原则,由生命科学研究中心统一管理,大型仪器设备的存放、收费和管理按照生命科学研究中心“大型仪器设备间使用管理办法”执行。

四、致谢要求

1. 用户致谢是普遍的学术行为以及数据获取规范的内在凭据,对公共仪器与技术平台未来高质量发展有着重要意义。这不仅能显示出该平台对科研工作的重要支撑,更能为平台的进一步提升和扩增提供有力支持。因此我们要求用户在公共仪器与技术平台获取研究数据或完成科研工作后,在发表的相关论文、著作等成果中对平台或个人予以致谢;

2. 如在发表的文章中未按规定致谢公共仪器与技术平台的相关贡献,平台将有权视情况拒绝用户及其所在课题组的仪器使用与技术服务申请。

五、奖励与处罚制度

1. 凡规范使用本平台仪器,并在已发表的科研论文中致谢本平台贡献的用户,年终结算时可适度给予10%测试费优惠奖励。年度仪器使用费用超5万元的用户,再在此基础上,给予10%的优惠奖励。

2. 用户预约仪器后,因各种原因没有使用,视为爽约,爽约累计五次,暂停公共仪器与技术平台仪器使用权限;

3. 使用仪器时,先刷卡,后使用。若使用完毕没有刷卡下机,后续他人使用机时累计计入未下机使用者名下;

4. 未按仪器的操作规程使用导致仪器损坏者,视情节严重扣除三至六个月重点实验室学生津贴,并通报批评,其本人或导师必须承担部分仪器维修费用。

六、安全与卫生

1. 用户应熟悉公共仪器与技术平台的消防通道以及急救箱、灭火器等安全设施的位置;应承担起公共仪器与技术平台的各项安全责任。

2. 用户不得私自带领无关人员进入公共仪器与技术平台,严禁在平台各仪器室内饮食;

3. 用户在使用设备时应注意自身安全,涉及激光器等强光源设备应避免直视或直射,涉及高温、高压、高速设备应严格按规定操作;

4. 用户在公共仪器与技术平台使用仪器设备时,须规范穿着工作服,不得穿戴手套进行仪器操作以及推拉门把手;

5. 禁止在公共仪器与技术平台开展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以及超出自身生物安全等级的实验活动。

6. 用户在实验过程中,要注意保持仪器室内的卫生。实验结束后,必须及时做好清洁整理工作,所有实验所产生的废物或玻片应及时放入相应的垃圾箱内。

七、收费

1. 为了维持公共仪器与技术平台的正常运转,保证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植物抗逆高效全国重点实验室公共仪器与技术平台制定了仪器收费制度,所有仪器设备的收费标准均通过中国农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收费论证,并通过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2. 所收仪器使用费用于仪器零部件更换、水电、维修、公共实验耗材等;

3.每学年末平台将以课题组为单位进行测试费统计,并将明细单分发给各课题组进行结算。各用户有义务及时转账和汇款,在每年4月30日之前结算完上一年的费用;不结账,也不进行说明的课题组,暂停其所在课题组学生的使用权限; 

4. 公共仪器与技术平台只承接样品的直接测定,不负责样品的前期处理工作。对于使用微波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仪、质谱、同位素质谱仪、激光共聚焦显微镜等高精尖仪器,样品的前处理比较复杂,使用者需提前按要求制备好,才能使用相关仪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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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仪器与技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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