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一、显微成像系统使用规定和处罚措施
发布时间:2024.06.17 点击量:66
一、使用规定
1. 使用显微成像系统需要在网上注册(注册网址为:10.2.40.2),打印自动生成的申请表,申请人签字,并请导师签字,由显微成像系统管理老师授权校园卡后,必须首先预约培训,经过培训之后,方可刷卡使用仪器。
2. 培训方式:新生有两门课程可选,先初步了解设备,使用设备前再预约显微成像系统管理老师详细培训;如果经过实验室师兄,师姐带过,请找显微成像系统管理老师验收培训效果,验收合格者,才能被授权使用仪器。经过培训的同学均需签名备案。
3. 自己的卡自己用,不得外借,特殊情况请主动跟管理老师说明。预约后如不能按时使用,必须尽早取消预约以方便他人使用,并在群里发出取消通知。
4. 实验结束后,要认真填写《设备使用情况登记表》,认真细致地检查自己是否正常处理使用后的情况。
5. 在非工作时间内使用,最后一个离开的人必须锁门,登记钥匙,第二天上午9:00务必归还钥匙。4039室的钥匙使用完后及时归还到4019室。
6. 在公共仪器计算机中的数据仅保留两个月,存储要求:以课题组导师全名命名一级文件夹,下一级是以使用人全名命名的文件夹,再一级是以使用人当天使用日期命名的文件夹,如:巩志忠——杨欣欣——20180425。在公共仪器计算机中的数据两个月后将被自动清除,请及时使用CD或DVD导出自己的实验数据。
7. 载玻片和盖玻片能重复使用的就重复使用(比如看整体材料的),玻璃废品要按要求丢弃,不与其他垃圾混放。
8. 在仪器室要保持安静,不能大声讨论打电话,不可带耳机听音乐,不能带食物和饮品进仪器室。
9. 使用仪器前后要检查是否有碎玻璃出现在聚光镜周边,一旦出现一定要及时清理。
二、处罚措施
1. 擅自替别人约用仪器的,暂停两周使用权限,并记违规一次。
2. 预约了共聚焦显微镜却爽约的,暂停两周的使用权限;所有设备爽约累计到4次将不能进行网上预约。
3. 实验完毕后,不清理好桌面,落下实验用物品之一的(枪头盒,移液器,网筐,镊子,培养皿,实验材料等),记一次违规;
4. 不按培训要求使用,每次记违规一次。
5. 累计违规次数3次,停止相关仪器使用权限1个月,视情况停发重点实验室一定金额的津贴。
6. 因不当使用造成损坏的,由所在课题组和个人负担维修费和配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