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八、仪器设备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4.06.17 点击量:75
1. 所有仪器设备必须制定操作规程、检查规程和维护保养规程。未制定上述规程的仪器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2. 仪器管理人员应对初入实验室的流动人员(兼职教授、客座人员、研究生等)进行仪器操作培训。经考核合格者方可使用仪器。
3. 使用仪器人员必须经网上申请、管理人员确认和在线预约三步方可刷卡使用。严禁一卡多人使用。
4. 使用仪器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认真查阅仪器操作说明和使用注意事项。
5. 使用仪器后必须认真填写仪器使用情况记录(注明:仪器运行状况、使用时间、使用人和故障处理等)
6. 实验室所有人员均有权制止违反规程的错误操作,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仪器损坏,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批评、检查、内部通报、责令赔偿或罚款等处分。
7. 位于地下二层的大型仪器设备间以“统一存放、有偿使用、集中管理”为原则,由生命科学研究中心统一管理, 大型仪器设备的存放、收费和管理按照生命科学研究中心《大型仪器设备间使用管理办法》执行。